据6月29日吉林省财政厅网站消息:
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吉林省通化市因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被国务院通报表扬,并予以督查激励。在激励措施中,国家将通过安排一定比例污染防治资金对吉林省进行奖励。近日,财政部下达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300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5200万元。
下一步,吉林省财政厅将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会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在安排中央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资金时,对通化市污染防治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同时,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的精准性、有效性,助力通化市持续改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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