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山东省2021年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2021年全省城市(县城)将新增清洁取暖5634.87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200.17万户。
方案指出,要本着“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优先选择集中供暖和地热能利用,合理确定分散式改造技术路线,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确保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10月31日前完成调试验收。
根据方案,2021年,山东省城市(县城)新增清洁取暖5634.87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200.17万户,其中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重点是查缺补漏、新增95.63万户,非通道城市加大建设力度、新增104.54万户。对中央财政补助之外的市,加大省级资金支持力度,按照城市类别、年度计划数量、前期完成任务情况、财政困难等系数分配补助资金。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各市、县(市、区)对建设资金作出统筹安排,制定完善“抬轿子”式的较长时期运行补贴政策,确保群众改得成、用得了。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5.18 方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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