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2日汾西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汾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意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项目管理办法和临汾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清洁取暖示范项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临汾市试点城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按照以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超低排放)、宜热则热的原则,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取暖体系,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良好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全县集中供热新增供暖面积1.3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完成改造2.58万平方米。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县城区清洁取暖率100%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
充分挖掘现有集中供热资源的潜力,加快供热管网扩容改造,最大限度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对符合节能条件的取暖建筑实现可供尽供。完成县城建成区内1.3万平方米、108户的改造任务。
牵头领导:郭凯 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配合单位:社区管理委员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二)全面完成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作任务
1、完成2019年度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作任务。
(1)汾西一中住宅楼,完成改造0.76万平方米。
牵头领导:郭凯 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配合单位:社区管理委员会 汾西一中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汾西人民银行小区,完成改造0.42万平方米。
牵头领导:郭凯 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配合单位:社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汾西县支行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完成2020年度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作任务。
(1)农业局住宅楼,完成改造0.62万平方米。
牵头领导:郭凯 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配合单位:社区管理委员会 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汾西县二中住宅楼,完成改造0.78万平方米。
牵头领导:郭凯 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配合单位:社区管理委员会 汾西二中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三)积极推广“煤改电”
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电热膜、蓄热电暖器等分散式电供暖,作为集中供热的补充。科学发展集中式“煤改电”供暖,鼓励利用低谷电力,有效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因地制宜地解决边角区域居民清洁取暖问题。
牵头领导:赵志红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能源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国网山西电力公司汾西县供电公司 各乡镇人民政府 社区管理委员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四)鼓励可再生能源和洁净煤利用
积极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企业发展,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农村地区和企业,积极推广小型生物质锅炉应用,同时,加大农村地区洁净煤使用和供应能力。
牵头领导:赵志红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能源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环保局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交通运输局 交警大队 各乡镇人民政府 社区管理委员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细化目标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我县清洁取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制定项目工程推进任务清单和时间进度表,报县清洁办备案。县清洁办要建立县、乡(社区)、村(居委会)三级领导干部包联责任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同时,严格落实清洁取暖周报告,月例会制度,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全面加快建设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工。
(二)部门联动,主动作为
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业务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职责对相关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进行调度、统计、分析、汇总,并向市清洁办及时反馈数据信息,共同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要制定《汾西县2020年集中供热改造实施方案》和《汾西县2020年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实施方案》,指导推进集中供热和节能改造工作。社区管理委员会要做好集中供热确村确户和协调推进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头落实,确保清洁取暖工作扎实推进。
(三)完善确村确户数据
根据试点城市确定的三年工作目标,结合2018-2019年清洁取暖改造情况,各乡镇、社区要再次进村、入户把清洁取暖底数摸清摸准,采暖面积一律按建筑面积统计,不得按户数估算,不参与改造的要逐一说明情况,各乡镇、社区要在3月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同时对于2017年以来没有完成改造,存在任务欠账的乡镇、社区,10月底前要完成补欠工作,对于已完成改造的要确保正常使用。
(四)积极宣传引导
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的现实意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清洁取暖的意识。把推进清洁取暖作为环保教育和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绿色化意识。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