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9日,山西省印发《山西省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方案》明确2020年采暖季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的8个重点城市(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吕梁、运城)完成经国家备案的清洁取暖改造内容和目标,平原地区基本完成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要求。
《方案》要求2020年山西要着力培育供热运营企业,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到清洁供热领域;开展清洁取暖+电力交易创新试点;加大补贴政策支持力度,对“煤改电”电网改造进行补贴。
方案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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