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芜湖市住建局发出通知,自7月1日起,芜湖市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以及12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逆向12层(从最高层向下数12层),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医院、学校等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太阳能热水系统是利用太阳能集热器,收集太阳辐射把水加热的一种装置,它包括集热器(太阳能板)、保温水箱、连接管路、控制中心、热交换器等。据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09年,我市就要求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此次特意扩大范围,将12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逆向12层纳入,进一步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根据相关通知,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深化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不得为违反上述规定的民用建筑项目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不得采取设计变更等方式取消或变相取消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为类似设计变更出具审查合格意见。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实施情况作为专项验收内容在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实施情况作为核查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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