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告日期:2019-04-09
更正日期:2019-04-09
原公告项目名称:峰峰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燃气壁挂炉采购安装企业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农村地区气代煤企业入围
项目编码:HB2019045070020004
项目联系人:渠亮亮
项目联系电话:0310-3150500
采购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峰峰矿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5180609
代理机构: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3150500
更正内容:“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燃气壁挂炉为20kw、24kw、26kw、28kw、32kw五种功率的燃气壁挂炉,投标单位从中任选三种功率,数量共计4000户。”“投标人资格要求:1、所有投标申请人都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单位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投标企业所投产品须在:邯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官网公布的《邯郸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邯郸市“煤改气”工程燃气采暖热水炉、“煤改电”工程电取暖设备合格产品名录的公告》内;3、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同时提供在峰峰矿区设立维修站点的有效证明或中标后成立峰峰矿区维修站点的承诺书;4、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范围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6、提供2019年度所投产品的责任险保单;7、所投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生产商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8、提供2018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9、提供本企业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10、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投标报名时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1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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